南谯区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3-23 16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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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区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:

    (一)办公室

   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,负责机关文电、档案、会务、机要保密、信息、信访、政务公开、新闻发布、新闻宣传、应急值班、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议案处理、后勤、安全保卫、扶贫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精神文明创建、办公自动化、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。

    制定和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、机构编制、队伍建设和劳动工资等工作;承办本系统因公出国、出境人员的政审工作;承办职称评审工作;负责老干部工作。承担体制机制改革工作。

        股室负责人:祖红

        办公地址:南谯政务新区2号楼320办公室    办公时间:工作日 上午8:30-12:00 下午14:00-17:30

        联系电话:3901812

    (二)文化旅游(文化艺术、产业发展、行政审批)股

    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,研究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、指导全区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;指导全区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的业务建设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;指导全区群众文化、少数民族文化、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;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和古籍保护;指导全区艺术创作,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、具有导向性代表性、示范性和代表区级水准级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,推动各门类艺术、各艺术品种发展;负责组织对外文化交流活动;组织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、申报、保护、利用和发展。指导全区文物事业发展,指导区重点文物的管理、保护、抢救、发掘、研究和鉴定等工作。

    拟订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促进文化、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;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、规划、开发和保护;负责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;负责全区旅游对外交流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;承担局机关招商引资工作。

    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;组织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、设施、服务、产品等方面标准的实施;承担旅游安全、旅游经济运行监测、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;承担文化、旅游、广播影视、新闻出版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有关工作;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,承担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。

        股室负责人:王体明

        办公地址:南谯政务新区2号楼322办公室    办公时间:工作日 上午8:30-12:00 下午14:00-17:30

        投诉电话:3901920


    (三)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股

    综合管理全区广播影视事业,管理、协调广播节目传输覆盖;负责广播影视的安全播出和质量检测;承担广播影视科技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;负责对广播影视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;组织审查广播节目;负责对本辖区开办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有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;负责全区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管理和城乡影像发行网络的建设、调整、平衡;负责新媒体等增值业务的行业管理;负责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、电影发行放映机构、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管理工作。

       股室负责人:王广梅

       联系电话:3901812

       办公地址:南谯政务新区2号楼315办公室    办公时间:工作日 上午8:30-12:00 下午14:00-17:30

       投诉电话:39018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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